设计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设计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监察小组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工作

1、设计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按学校要求落实复试工作的规范运行,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2、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二)学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1、监督调剂生选拔活动;

2、监督复试考评及建档管理工作;

3、监督录取信息公示、接待咨询及考生申诉活动;

4、监督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一)执行国家B区分数线的专业(130500 设计学):

以上专业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及复试分数线公告》中调剂条件要求、并接收到我校经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信息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第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类排名。

(二)我单位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时到校参加复试,逾期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调剂

我单位不接收调剂考生。


四、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报到程序

1、报到时间、地点:3月29日8:30-12:00 、14:30-17:30。雁山校区设计学院纯道楼3B-107室。

2缴纳复试费240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另加收50元/科·生(共两科)。

3、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要提交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应届本科生提交学生证及其复印件(或提供所在单位的学籍/在读证明)

2)初试准考证;

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相片1张(黑白或彩色免冠照,贴体检表用);

5)2015年12月后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4、发放材料:

1)调档函;

2)双少定向协议书(针对双少生、少干生);

3)复试安排;

4)报到须知;

5)体检表及《2019年研究生复试体检须知》;

5、报到结束后,可前往校医院进行体检(详细安排可在报到时领取体检须知)。

有一个月以内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可不在我校进行复试体检(须出示报告原件)。

(二)笔试

130500 设计学

1)笔试设计艺术理论

时间:3月30日  9:30—12:00

地点:雁山校区文1区311室

2)笔试快题设计

时间:3月30日  14:30—17:00

地点:雁山校区文1区311室

快题设计科目考试考生根据研究方向需要可自备马克笔、毛笔、彩色铅笔、针管笔、水粉颜料、水彩颜料和长尺、曲线尺等工具。

(三)面试

1、面试安排

1)130500 设计学

面试时间为3月31日一天。请考生于3月31日上午8点40分到雁山校区文1区207室签到。面试地点为雁山校区文1区309,310室。面试工作从9:00开始。面试次序:请考生按照学院所定次序依次参加面试。

考生必需向面试专家提供以下参考材料:1.大学期间成绩单2.作品集、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作品,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试时提交给复试小组审核,面试完原件当场返回给考生。

 2、面试方式

1)位考生时间一般控制在15-20分钟,其中面试自我介绍3-5分钟左右。

2)每个面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同时每个复试小组安专人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做现场记录。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均按统一标准进行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对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4)人文素养,包括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综合考核

1、我院将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2、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少干计划、士兵计划考生不参与排名)。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成绩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如下

      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综合成绩= ------------- ×50 +  --------------×50

    初试满分        复试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可在报到时现场咨询。


六、联系办法

1、本单位联系电话:0773-8996576      联系人:李老师 于老师

2、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3、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0773—5850252

4、校纪监电话:0773—3696677

 

七、本细则由我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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