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于2003年联合发起,旨在选拔优秀大学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为广泛动员我校学生踊跃参加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做好招募、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宣传口号
学习贯彻十九大,志愿服务新时代
二、报名条件
2018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含在读和2018届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网上报名:报名学生须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或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6月10日。
(二)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将填写完毕的报名登记表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后统一交至学院分团委负责人处,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初审盖章。
(三)交表:将报名登记表、报名统计表(附件1)、学生成绩单于6月10日17:30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校团委(育才、王城校区:文二楼北楼1006办公室;雁山校区:行政楼北楼242办公室)。
(四)审核:学校项目办对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志愿者选拔
(一)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专业)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录取并到岗的志愿者可以报销西部计划体检费用);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6.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7.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8.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在读研究生需经导师书面同意方可参加;
   9.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优先。
(二)面试:6月13日前根据我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开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
  (三)统一体检:6月15日前,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2),在招募体检工作中,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志愿录取后将报销体检费。
(四)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学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自治区项目办。
   (五)审定确认
1.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区)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7月中下旬将开展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将在7月9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3. 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4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所签订招募协议的服务单位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五、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2014]61号等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1]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
加大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力度,着力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分片区、分省督导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积极支持各地出台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的政策措施。
六、经费保障
(一)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二)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全国项目办继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按每人350元的购买标准,统一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综合保障险。
(三)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四)其他经费
坚持“谁受益、谁尽责”的原则,推动各地配合中央财政加强保障。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今年的形势下,要注重典型宣传,将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有效结合,重点依托校内网、校园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海报等形式,实现对在校大学生的全覆盖宣传。
(二)各学院要指导有意参加西部计划的同学自行认真学习了解相关政策知识,登录西部计划志愿者网站仔细阅读《2018年西部计划问答》等知识材料。
(三)各学院须于5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西部计划负责人(1名老师1名非毕业班学生)姓名及联系方式上报至校团委邮箱(gxsdxqx@163.com)。
校团委联系人:李彬彬       联系方式:18777399404
             谭智奇       联系方式:07735848822
咨询qq群:781114006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统计表
/UpLoads/Files/a7e83896-7126-4703-a888-ef3c6aa5d9c9.docx

2.2018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UpLoads/Files/b5ab6381-52ce-40ab-b48b-8e2982ae123b.docx

3.2018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UpLoads/Files/8a8a030d-7982-482c-ad2d-2b09ab70d524.docx

4.2018年西部计划问答
/UpLoads/Files/bff26207-2a9c-4773-9e11-9a7f9e61b6ef.docx